熟年離婚持續增加
問卷調查問到「如果有下輩子,還會和目前的配偶結婚嗎」
有六成丈夫回答「會」,但回答「會」的太太不到三成。由此也可以發現丈夫都很依賴太太,這種意識的落差,正是熟年離婚的根本原因。
持續增加的熟年離婚 太太掌握了離婚的主導權
近年來,同居期間超過十五年以上的離婚件數逐漸增加,已經擴大到將近三成,尤其是同居期間超過二十年的「熟年離婚」的比例增加,一九四七年和二○一五年相比,增加了五點八倍。已經迎接了銀婚式,結婚超過二十五年資深夫妻的離婚率也持續上升。觀察男女不同年齡的離婚件數,可以發現無論男女,三十九歲以下的離婚數都減少,但四十歲以上的離婚件數並沒有減少。
夫妻離婚時,到底是誰提出離婚。是丈夫還是太太?
根據二○一二年度司法統計的家庭裁判所婚姻相關事件數的資料,無論從意識方面還是實際提出離婚的件數,都可以發現女性掌握了離婚的主導權。
離婚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日本有九成的離婚都是協議離婚,剩下的一成是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和高度經濟成長期的比例大致相同,但協議離婚是在雙方同意下離婚,在離婚登記時並不需要寫理由,因此,無法瞭解離婚的真正理由。即使被問及離婚的理由,也會像離職書上只寫「因個人生涯規劃」一樣,並不會說出真正的理由。
夫妻雙方走向離婚最大的原因就是「個性不合」,第二名之後則有男女差異。丈夫方面的第二名是「受到(太太)精神上的虐待」,第三名是「異性關係」,第四名是「和家人的關係不好」,由此推測,婆媳問題仍然是造成夫妻離婚的原因。
至於太太方面離婚的原因,第二名是「不給生活費」,第六名是「浪費」,經濟方面的原因排名較前。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名是「受到(丈夫)精神上的虐待」,第四名才是「有暴力行為」,出人意料的是,丈夫的「異性關係」僅排在第五名。
首先,丈夫方面都列舉了「生活習慣差異」、「感情淡了」、「性生活不滿」這三個共同的理由,無論是已經離婚、正考慮離婚和放棄離婚的丈夫都一樣。
從太太方面的回答中,似乎可以隱約瞭解離婚的真正原因。首先,突然出現了丈夫方面絕口沒有提到的「金錢問題」。正在考慮離婚的太太的「金錢問題」(百分之二十六點五)排名第三,實際提出離婚太太的離婚理由第一名就是「金錢問題」(百分之四十八點五)。
這代表離婚的真正原因可能是「金錢問題」,但只是用「生活習慣差異」、「感情淡了」之類的場面話掉了包。實際離婚的太太認為「對方的父母」是離婚的原因第三名,正在考慮離婚的太太卻沒有提到這個原因,可能也同樣被「掉包」了。
丈夫方面認為和太太是因為生活習慣差異和性生活的不滿而離婚,大部分都算是有關感情方面的問題,相反地,太太方面則是「金錢問題」占大部分。因為錢決定結婚,決定離婚也是因為錢。這應該是女性的真心話。
太太必須管理日常生活,也必須掌管家計,對她們來說,婚姻等於是經營。對企業來說,如果沒有相當於收入的營業額,企業就無法經營。正如剛才的資料所顯示,無論男性和女性,對離婚的心理障礙都降低了,不願和沉船同亡也是理所當然的想法。
這不只是收入幾乎都必須靠丈夫的家庭主婦的情況而已,雙薪家庭中,必須雙方共同撐起家庭生活,當其中一方無法發揮功能,當然無法再繼續下去。
關於丈夫在退休之後的離婚,通常都是因為夫妻之間的意識落差造成的。有些太太看到丈夫退休後,「無法原諒他整天在家裡晃來晃去」,而提出離婚。或許丈夫會覺得「我已經辛苦了一輩子……」,但有這種想法,代表夫妻之間的意識早就已經有了落差。
結婚時,丈夫通常都在外工作,認為自己是一家之主,必須一肩扛起全家人的生活,兒女和妻子都靠自己,也對自己充滿自信。但在退休之後,高齡的丈夫已經和以前不一樣了。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只是一個沒有工作的年邁老人,不要再以為太太還在依靠自己。
尤其必須瞭解到,賣力工作的三十年和退休之後,自己的社會功能發生了巨大的改變。當從你身上拿掉「工作」、「收入」和「頭銜」,還剩什麼?我不會斷言說,所有的男人都「一無所有」,但至少這三項是男人三十年期間自我認同的來源,太太也很仰賴這三項。
然而,男人在退休之後,不再具有這三項,自己和以前不一樣了。也許該認真思考男人在六十多歲退休之後,如何才能夠「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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