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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長跑PK閃婚 感情教學 

愛情長跑PK閃婚

閃婚方觀點:時間會沖淡一切

  喜新厭舊是人性,日子久了,會結婚不是為了愛情,而是責任感的驅使。很久後的他才慢慢得發現,當時的那一段感情其實不是不愛,只是時間太久了太長了,把愛情給磨掉了……

觀點一:愛情長跑是情感浪費

戀愛後水到渠成步入婚姻殿堂的,但是愛情長跑,卻沒有修成正果,還透支了自己愛的激情、更糟糕的是把自己拖到尷尬的“大齡青年”!

雖然說那些結婚的就不一定是感情成功的,“愛過是很美的,不因為分手就把一切都否定”,但是,對女性而言,10年左右的花樣年華能浪擲幾次?戀愛是“練”愛,但是“練習”是有一定期限,戀愛終究是要畢業的,如同高中讀了三年自然升至大學一樣,而別人只用三年,而你卻用了近十年,顯然就是浪費光陰、精力與激情。

現在的女生與男生戀愛的開場白一般會這樣問的:你是想玩玩還是認真?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只是單純戀愛要明示,讓彼此心裏有底,有約定俗成的遊戲規則,這樣才真誠,主題明確,而不是糊裏糊塗的愛。

一旦回答“認真”的,就意味要把戀愛推向婚姻高潮的。“認真的”戀愛不一定比“玩的”戀愛高尚,但更有人間煙火的味道,也更有的放矢,區別僅此而已。當然不是說標明“玩玩的”戀愛就不好,相反可能溫度更高、還更有可讀性與視覺沖擊力,因為沒有壓力沒有刻意成果,唯一的遺憾是說散就散,很自由,沒有約束,愛情顯得很脆弱。問題是,女方如果要的是“認真的”、有“婚姻目標”的明確的愛情,卻忘乎所以跟著男方“玩玩”,忘記了當初的目標與理想,最後有可能因為錯過而後悔,還順便質疑曾經轟轟烈烈的浪漫愛情,這時就會痛、不安,因為畢竟它偏離了自己所想的方向,所有的風花雪月就成了錯愕與不甘;這時你就會去計較付出與所得,就會把曾經的浪漫看成浪費。

觀點二:結婚要趁早 別讓愛情等太久

她們總是說,我不結婚,我要等他什么都有的時候再嫁給他。可是傻丫頭,等你的他有房有車有銀子什么都有的時候,新娘子可能就不是你了……

學生時代的愛情很單純,進社會以後總想等工作穩定以後再結婚,工作穩定以後又想等有一點積蓄買車子、買房子以後再結婚,等著等著,等到愛情被時光給消磨,等到第三者介入點燃了對方心中激情的火苗,幹柴烈火不可收拾以後,曾經在年少一起織夢的理想全都抵擋不了新鮮感的激情,所以琵琶別抱,到最後步入禮堂的都不是在一起同甘共苦、共同經曆過苦難和等待的人。

然而現實是,等他有了一切,他就是有價值的單身貴族,他必須要面臨的是更多的誘惑,你長久以來的等待與年輕時許下的山盟海誓都難以抵擋排山倒海的誘惑。他大可以選個如花似玉,年輕貌美的女生,也許沒有什么工作能力,至少發揮了賞心悅目的功能,一個真正有能力的男人,不會在乎一個女人是否能在他的財富上加乘。

如此的全心全意的愛,都經不起長久時光的沖刷,何況是愛的不夠的呢?所以說,戀愛談的愈長,結婚的可能性就愈低,有時候戀愛的長度與結婚的可能性成反比。

遇上對的人,莫等待莫蹉跎,也許沒有房子沒有車子,只要他認真上進,他就是張有潛力的積優股,早點進場獲利更高。

結婚要趁早,別讓愛情等太久,把真愛都磨掉了!

愛情長跑方: 愛情需要細水長流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結婚與否,其實也就成了衡量一個女人是否成功的唯一標准。在我看來,結不結婚並不是衡量一個女人成功與否的唯一標准,是否活得快樂才是價值所在……

觀點一:結不結婚並不是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唯一標准,是否活得快樂才是價值所在。

張嵐33歲教師

在以往人們的眼中,總會把年過三十尚未結婚的女性看成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女人一旦到了三十歲還沒有嫁出去,那她就成了沒人要的老姑娘了。

無論你在事業上幹得有多么出色,如果你年屆三十而未婚,身邊的人一定會用某種充滿憐憫的眼光瞅著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結婚與否,其實也就成了衡量一個女人是否成功的唯一標准。在我看來,結不結婚並不是衡量一個女人成功與否的唯一標准,是否活得快樂才是價值所在。

與其匆忙把自己嫁掉,天天面對婚後無休無止的家務以及柴米油鹽煩瑣的生活,還不如安下心盡情享受單身的快樂。話說到這裏,我不得不提起一個同事,她是典型的賢妻良母,教學時兢兢業業,一下班就往家趕。家務都由她一手包辦,她丈夫的衣食起居她更是事無巨細親力親為。每天早晨她丈夫上班,連襪子她都給他搭配好了。就是這樣一位任勞任怨的女人,最後他丈夫卻離開她,另覓新歡。末了,這個男人留給她一句話:“你的愛太無微不至,我覺得透不過氣。”5年的感情,說沒就沒了,我那個同事幾近崩潰。至於他們之間婚姻的經營問題,我們尚且不論。但在婚姻中,女方付出了這么多卻仍舊落得這樣的下場,想想都讓人覺眯暮?

我覺得,我現在過得就很好。至少,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不必像其他人那樣一下班就急著趕回家去做家務;晚上跟朋友去泡吧的時候也不用提著一顆小心,提防著家裏那位隔個三五分鍾就打一次的查崗電話。在我看來,一個人活得是否快樂,才是人生的價值所在。

觀點二:不結婚,並不代表不戀愛

黃可芬36歲平面設計師

實不相瞞,在30歲之前我還挺著急的,特別是28、29歲那兩年,我特想在那個坎兒之前把自己嫁出去。那時也算不上恨嫁,就是覺得該嫁了,純粹是一種心態的問題。一直以來,我的身邊並不是沒有人選,但我總是覺得他們離我心中的那位MR.center還有一定的距離。對於將來丈夫的人選,我始終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就這么晃著晃著,現在過了那個歲數,反而靜下心來了。

我覺得自己現在的生活挺好,時年36歲,未婚。現在的我,雖然不結婚,但並不代表我不戀愛。我始終認為,沒有愛情的灌溉,女人是最容易枯萎的。而放眼望去,正是春色滿園之時。我已經過了想要嫁人的年紀,正好可以放慢腳步,慢慢地挑。那種一葉障目,不見森林的事,在我這兒是絕對不會發生的。經過這些年的奮鬥,我有自己的房子,貸款買了輛車子。平常可以跟幾個好朋友逛街、健身;晚上可以跟男朋友去吃飯、泡吧。當身邊的女人一個一個都已經為人婦,為柴米油鹽爭吵時,我兩手不染塵埃,一邊著華服品美食,一邊還享受著男人的殷勤,多好!

說實在的,我的身邊一直不乏優秀男人,如果遇到合適的,我也會考慮兩個人的將來;如果遇不著,那我就一個人過。對於男人,我的要求其實也不高。我比較看中他的內涵和品位,必須要有一定的學識和修養。最重要的,是要跟我有一定的默契度。我也很清楚到了我這個年紀,想要找個談戀愛的人,不難;但如果要找個結婚對象,則不易。反正我也等了這么多年,我並不介意繼續等下去。對於婚姻,我現在始終抱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想法。這么些年,我覺得其實一個人也挺好,至少比較自由。著名詩人裴多菲不是說了嘛: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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